太過份了!!!

2008092300:24



台北縣永和市的 仁愛公園 ,豎立了一個告示牌.   右邊算起第五行下方.

在這住了四.五年從沒任真的瞧瞧,一天仔細一看....我可火囉....

他們竟稱 "身障者" " 殘障者 " 或 " 肢障者 " 為 """ 殘者 """過份了吧!!!!!!

台灣的無障礙公共設施做得那麼不完善,言詞上還這麼.... .... 我不會形容啦...真是該打,不尊重弱勢.

本人於9月29日凌晨發函至永和市市長信箱; 相關單位也在10月3日下午回應. 內容如下:

) 修改仁愛公園告示牌 . 2 ) 騎樓間的無障礙設計 . 2008/10/3 建設課

處理單位 回覆時間 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 回覆內容
建設課
2008/10/3 下午 03:03:10
施懷棻
29282828-314
感謝您的來函提醒:有關台端建議謹復如下
1. 本所將儘快覓商更正仁愛公園內公告內容
2. 騎樓高低差部份:公務課回復:本案係屬私有產權,請函請建築主管機關台北縣政府工務局辦理。
10月10日再次經過公園,告示牌內容 "殘廢者" 已更正為 "身障者".